{{ $t('FEZ002') }} 出納|
一、依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」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93442號函辦理。
二、有關109學年度「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」之各學期應繳納及政府補助保險費,說明如下:
(一)每位學生(童)保險費新臺幣(以下同)525元。
本保險第1、2學期學生(童)之法定代理人或家長繳付及政府補助等金額如下:
1. 第1學期每位學生(童)應繳納保費175元、政府補助88元。
2. 第2學期每位學生(童)應繳納保費175元、政府補助87元。
(二)本案保險期間自109年8月1日上午0時起至110年7月31日午夜12時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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